2、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住院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百分之80,個人自負百分之20。
3、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住院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百分之75,個人自負百分之25。
4、平陽縣外醫療機構住院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百分之60,個人自負百分之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