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農村合作醫療政策
今年,黑龍江省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基金標準由去年的100元/年提高到165438元/年,其中農村居民仍每年繳納40元,鎮村補助由每年30元提高到35元,市級財政補助也由每年30元提高到35元,起點由101元降低。項目原則上與去年相同,但惡性腫瘤放化療、腎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異藥物費用均由每年5000元調整為每年1萬元。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病)在定點醫院門診醫療費用的20% 1,000元以上,結單次數由每年兩次調整為三次。報表在上半年做壹次,第三季度做壹次,年底做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