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養老保險是單位繳納百分之20,個人繳納百分之8;
2、基本醫療保險是單位繳百分之10,個人繳百分之2;
3、失業保險單位繳納百分之1,個人繳納0.2百分之;
4、工傷保險是單位繳納百分之0.3;
5、生育保險是單位繳納百分之0.8;
6、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比例,單位和個人都是百分之1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
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除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與生育保險基金合並建賬及核算外,其他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社會保險基金執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 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