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醫生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中的“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壹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醫院騙醫保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果騙取醫保額度巨大的,還應當加重處罰可以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具體情況應當根據醫院的犯罪事實來認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七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等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解除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執業資格的,依法吊銷其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