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管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管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管方式包括現場檢查、風險評估、評估評級、詢問、約談和面談。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頒布實施以來,中國人民銀行不斷推進風險導向的反洗錢監管方式,逐步形成了以法人機構為重點、以風險為導向、以反洗錢為目標的反洗錢監督管理框架,綜合采用現場檢查、風險評估、評估評級、查詢、約談、約談等多種監督管理手段,引導銀行、證券期貨、保險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斷完善。

擴展數據:

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監督管理辦法(試行)》:

本辦法適用於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下列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

(壹)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村鎮銀行;

(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四)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

(五)中國人民銀行明確需要履行反洗錢義務的其他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