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人士表示,前幾年因為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實行家庭賬戶或者個人賬戶,所以沒有統籌。如果當年市民卡裏的錢沒有用完,可以在下壹年繼續參保的前提下,積累到下壹年繼續使用。
2011年,沙坪壩區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完善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實行門診統籌,即將當年市民卡內未用完的錢直接納入2012年合作醫療基金統籌使用。
實行門診統籌的意義在於,體現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是壹種共濟制度,使基金更有保障,真正做到“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但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絕大多數參保居民並不理解這壹政策。普遍認為“普通門診年底要清退,不用就虧”,沒有認識到門診統籌是為了體現參保居民的互助性。
該政策不包括員工健康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