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以及與勞動關系密切聯系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壹定階段而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是壹種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文規管工會、雇主及雇員的關系,並保障各方面的權利及義務。
2、社保即社會保險,是壹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壹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壹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3、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到,勞動法是壹種規範,是為規範人的行為的壹種制度,防止他人損壞勞動人民的權利和義務,是在事件發生後的壹種維護。而社會保險是壹種福利措施,是已經實行了的,為了我國勞動人民提供了保障的壹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