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請房屋維修基金?
申請房屋維修基金: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相關業主應當提出使用建議;2.專有部分占建築總面積2/3以上且占維修資金使用範圍內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討論采納使用建議;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的使用方案。《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建築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部位和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專項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