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留學基金申請條件是:申請人應為高等學校、企業事業單位、行改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和優誘在校學生,且符合下列甚本條件:
1、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無違法違紀記錄,在工作學習中表現突出,學成後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外語水平達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
3、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4.符合有關獎學金項目選拔簡章的具體要求(詳見《2011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字項目壹覽表及項目指南》)。
5、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高等學校、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科研機構的正式工作人員或在校學生,年齡滿18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