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補償因疾病引起的醫療費用的保險。職工因患病、受傷或生育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
申請醫保報銷的流程如下:
1.患者入院後,醫保患者可憑本人身份證、醫保卡等證件在醫院辦理社保登記手續;
2.患者出院結算醫療費用時,需等到住院收費處憑入院登記表和身份證辦理出院結算手續,無需到社保中心報銷;經相關部門審核後,申請人可領取《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報銷單》進行報銷;
3.對於醫療費用的報銷,參保人員在約定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只能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綜上,醫療費用依法由第三方承擔。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壹)女職工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