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公積金貸款利率分兩種情況:壹是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五年以上貸款為4.90%,五年以下(含五年)貸款為4.45%;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利率按照五年期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上浮10%執行。這些利率將於2011年7月7日生效。公積金貸款是指職工在本市購買或自建住房,以自有產權房屋作抵押,由具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擔保,申請的貸款。
公積金使用規定:
1.公積金提取條件:包括購房、租房、裝修、結婚、退休;
2.公積金的繳納比例:通常由職工和用人單位分別按照規定的比例繳納;
3.公積金繳存上下限:根據當地平均工資水平和政策規定,有明確的繳存上下限;
4.公積金貸款條件:包括首次購房、無房產證、公積金連續繳存等。
5.公積金賬戶管理:個人公積金賬戶記錄存取款,余額需要定期查詢;
6.公積金轉移接續:跨地區就業時,公積金可以轉移接續;
7.公積金年度清理:每年對公積金賬戶進行清理,確保賬戶信息準確。
綜上所述,自2011年7月7日起,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分為兩個檔次,5年及以上4.90%,5年及以下4.45%,而保障房建設貸款在5年及以上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基礎上上浮10%,以幫助職工以自有產權作為抵押購買和建造自己的住房。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