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目前國家對先天性心臟病不提供補助,但是如果先天性心臟病做了手術,可以通過城鎮居民醫保或者新農合報銷,還可以申請大病救助。兒童年齡應在零至十四周歲之間,對象主要是十四周歲時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兒童。以下是大病救助的疾病。現在有四種先天性心臟病可以申請大病救助:室間隔缺損、房間隔缺損、肺動脈狹窄、動脈導管未閉。國家對先天性心臟病的救助政策是:房間隔缺損2.2萬元。先天性室間隔缺損三歲以上患者22000元,壹至兩歲患者25000元,壹歲以下患者35000元。先天性動脈導管未閉12000元,新生嬰兒急診或早期手術需要2萬元。先天性肺動脈狹窄患兒為20000元,只需承擔上述10%費用。
法律依據: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和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