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攀枝花市市外就醫門診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施細則(試行)》,攀枝花市跨省醫保報銷比例為:1。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70%費用由目標統籌基金支付,30%費用由參保地報銷;2.非定點住院醫療費用:由目標統籌基金支付50%,參保地報銷50%;3.門診費用:目標地統籌基金支付30%,參保地報銷70%。需要註意的是,異地醫保報銷前,參保人員需要提前在當地社保局辦理相關手續,並在目標地醫保結算中心確認。
攀枝花市醫保報銷需要準備哪些材料?醫保異地報銷需要提供對象社保卡、有效身份證件、參保證明、診斷證明、費用明細等相關材料。具體信息要求可以咨詢當地社保局或醫保結算中心。
攀枝花市跨省醫保報銷比例為定點住院費用70%,非定點住院費用50%,門診費用30%。參保人在異地醫保報銷前需要辦理相關手續,準備相應材料。
法律依據:
攀枝花市異地門診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實施細則(試行)第六條跨省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醫療費用支付比例為70%,非定點住院醫療費用和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50%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