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是含義不同:擔保余額是指尚可擔保的金額,可以理解為凈資產;擔保剩余負債是指需要承擔的金額,可以理解為負債。
二是本質不同:擔保責任余額是公司對外提供的未償債權余額,通常作為計算擔保公司放大倍數和對個人擔保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監管依據。
規則
壹是對於融資性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換發,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待地方財政集中管理完成後實施。
二、《規定》實施前的保本基金擔保業務、股票業務可不計入融資擔保責任余額,但應單獨向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根據《條例》和四大配套制度,制定實施細則,實施細則應符合《條例》和四大配套制度的規定和原則,且唯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