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0]94號),首套房付款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壹住房,且所購普通商品住房單位面積小於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按照1%執行契稅;
2.公寓面積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即實際稅率為2%;
3.所購住宅套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契稅稅率為3%。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的《住房* * * *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銷售,購房人與售房單位應簽訂相關的房屋維修基金繳納協議,購房人應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納房屋維修基金。
2.出售單位收取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現行交存標準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