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資產比例60%—95%;債券資產、貨幣市場工具、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證券品種資產比例5%—40%。基金持有全部權證的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基金保留的現金以及投資於到期日在壹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5%。
按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有關民營企業上市公司的定義,本基金投資於民營企業上市公司股票的資產占股票資產的比例不低於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