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要具備什麽條件
基金托管人是投資人權益的代表,是基金資產的名義持有人或管理機構。為了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基金應按照資產管理和保管分開的原則進行運作,並由專門的基金托管人保管基金資產。 在我國,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基金托管人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並具備下列條件:①應為商業銀行;②實收資本不少於80億元人民幣;③設有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④有足夠的熟悉托管業務的專職人員;⑤具備安全保管全部基金資產的條件;③具備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在現階段,符合上述條件的只有五家商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基金在運作過程中如要更換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應經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審查批準。經批準後,原任基金托管人方可退任。如果基金托管人因故必須退任,而基金找不到新任基金托管人時,基金應當終止並予以清盤。 可能妳還是小白吧,搜索“自選基”進行學習吧,記住是自選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