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影響房產證辦理: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未按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也就是說,不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可能無法辦理房產證。
2、影響物業管理:不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可能導致物業公司無法正常履行職責,影響物業管理的質量和居民生活品質。
3、業主權益受損:不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業主在享受物業服務時,可能會影響到其他業主的權益,在需要維修養護時,由於資金不足,可能導致維修質量受到影響,甚至可能增加其他業主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