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交易規則:
(1)創業板股票的交易單位為“份”,投資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申報購買的證券數量為100股(份)或其整數倍。不足100股的證券可以壹次性申報賣出。
(2)證券的報價單位為“每股價格”。“每股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3)證券實行漲跌停板,漲跌停板比例為10%。價格波動的價格計算公式為:價格波動最高限價= (1價格波動比例)×上壹交易日收盤價(計算結果四舍五入為人民幣0.01元)。
上市首日沒有漲跌幅限制。
擴展數據
開通創業板的註意事項:
1.原則上不鼓勵沒有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直接參與創業板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創業板投資基金和理財產品間接參與。投資者認真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堅持申請的,須按要求在營業部現場簽署《創業板投資風險揭示書》,並復印《自願承擔市場風險特別聲明》。
2.上述文件簽署後5個交易日,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並經營業部負責人簽字認可後,投資者即可開始創業板交易。投資者也可以在此期間撤回開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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