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統籌支付可以直接報銷,也可以參保人自負醫藥費後再找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銷。參保人員在協議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是自己的錢嗎
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組成。統籌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基本醫療範圍內的醫療費用、高於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和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住院醫療費用、門診具體項目和慢性門診患者定額醫療補助;個人賬戶主要用於支付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的壹般門診費用,零售藥店購藥費用和職工住院、門診慢性病門診具體項目費用由個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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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