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政府部門。主要職責:
(壹)貫徹國家有關民政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並組織實施。擬訂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依法承擔本市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和基金會的登記、監督和管理責任。指導各區社會組織和社會服務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內部組織: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協調各部門和直屬單位的工作;負責綜合研究工作;負責起草民政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制定全縣民政工作年度計劃;負責文秘、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保密、安全、辦公自動化、後勤等工作。
指導和監督全縣民事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檢查監督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編制和實施;負責預算內民政資金的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全縣民政工作的綜合統計。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