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私募基金 - 公益創投和政府購買的區別

公益創投和政府購買的區別

法律主觀:

公益創投服務不屬於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也稱慈善創投,公益創投的委托方通常是捐贈者和投資者,包括政府、基金會、風投和私募公司、天使投資人和其他企業;投資對象為社會目的組織,不限於社會組織。政府購買服務通常是政府作為委托方,社會組織作為受托方,兩者之間是在契約基礎上的委托代理關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壹條 民事主體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六十二條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