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信托機構以信托方式吸收的存款。信托存款的資金來源緊要是:財政部門委托投入或貸款的信托資金;企業主管部門委托投入或貸款的信托資金;勞動保險機構的勞保基金;科研單位的科研基金;各種學會、基金會的基金;個人具備特定用途的資金。信托存款基本上是定期的,壹般都在1年以上。
信托存款是信托機構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為特定目的吸收進來代為經營管理的資金,是信托機構經營業務的重要資金來源。信托存款與壹般銀行存款相比,具備存期較長、數額較大、利率較高、用途有壹定限制、不能隨意提取本金等特點。根據區別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貸款保證金、委托投入保證金、單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勞保基金信托存款、個人特約信托存款等品種。
信托存款的利率由兩部分組成:
(1)約定的保本保值利率。這部分利率與銀行存款的固定利率相同,由金融信托部門照章支付;
(2)分紅。這是金融信托部門根據各單位信托資金實際運用狀況,於會計年度決算後支付。
信托存款兩項利息的總和壹般高於同期銀行定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