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有規定,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足200人或者連續60日基金資產凈值低於5000萬元的,清算價格壹般為0.3元,也就是說,無論之前有多少基金,都會以0.3元的價格自動贖回。但是這個清盤條件很難滿足,所以真正遭遇清盤的基金(QDII除外)至今沒有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