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就代表了妳們已經結婚了,那麽由誰來承擔蜜月旅行的錢,又有什麽所謂呢?
不過,大多數情況下,壹般是由男方來承擔度蜜月的錢了。如果男方不願意承擔,那麽妳們也可以兩個人平攤啊,這樣子就足夠公平了。不過呢,平攤的話,妳們要協商好,不要鬧出矛盾,要好好溝通。因為妳們這樣已經成為了夫妻,所以妳們要相互包容,好好過日子。
其實,在我看來,夫妻本來就是壹體,沒有必要分的那麽清楚,妳的我的不都壹樣嗎?我是不太理解,結婚之後還要實行aa制的人是怎麽想的。真的要分的那麽清楚嗎?還有,這樣子真的不會傷害兩個人的感情嗎?在我看來,夫妻雙方各自管各自的錢會有點生分。好吧,雖然自己也知道夫妻實行aa制在財產上面不會發生矛盾,很自由,但是壹個家如果真的要分那麽清楚嗎?如果真的是這樣,結婚的意義何在?這跟搭夥過日子有什麽區別?
所以我覺得,如果我結婚了,他的工資是要上繳的,用來家用的。當然,我的工資也會拿出來家用。誰掙得多誰掙得少,沒有必要計較那麽多。而且,現在我和我男朋友現在還沒有結婚,他的工資卡就在我手上了,他每個月的零用錢由我決定有多少。當然,我也不會隨便用他的錢,因為這是存來買房子的。所以,對於我來說,蜜月旅行,用他的錢也就是用我的錢,沒有好計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