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基金也稱維修基金。維修基金,又稱"公***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用部位、***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第十七條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