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銷限額如下:壹類管理對象“兩病”年報銷限額為500元/人/年;二類管理對象“兩病”年報銷限額為1000元/人/年。高血壓、糖尿病患者報銷限額為1.500元/人·年,高血壓或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報銷限額為1.500元/人·年。在此基礎上,每種慢性病報銷限額增加200元。使用“兩病”門診醫保報銷限額和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報銷限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二十八條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和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