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統壹管理與整合資源**:
- 將原有的公費醫療制度和勞動保險醫療制度進行合並,實行統壹管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醫療保險體系。
2. **覆蓋全民**:
- 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障體系,確保城鎮職工、城鎮非就業居民、農村人口以及城鄉困難人群都能夠享受到基本醫療保險服務。
3.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設**:
- 在全國範圍內構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通過單位和個人***同繳費的方式籌集資金,並實施社會化管理,保證醫療保險基金穩定來源,解決職工基本醫療保障問題。
4. **控制醫療費用增長**:
- 通過改革措施,力求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確保醫療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
5. **提高保障水平與服務質量**:
- 全面實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逐步提高政府對農民的補助水平,適當增加農民個人繳費,以提升農村居民醫療保障能力。
6. **完善醫療救助機制**:
- 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為困難群體提供參保資助及難以負擔的醫療費用補助,築牢醫療保障底線。
7. **壹體化管理**:
- 探索並逐步實現各類醫保制度的壹體化管理,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減少碎片化現象,優化資源配置和服務效率。
總之,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核心目標是建立健全公平可及、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保障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病有所醫,同時推動我國醫療衛生事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