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對發展中國家最關心的《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做出了安排;
三是資金方面取得重要進展,綠色氣候基金已經啟動。
第四,在《坎昆協議》的基礎上,進壹步明確和細化了適應、技術、能力建設和透明度的制度安排;
五是深入討論了2020年後進壹步加強公約實施的安排,明確了相關流程,向國際社會發出了積極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