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企業年金基金的委托管理、賬戶管理、托管、投資管理和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企業年金基金,是指根據依法制定的企業年金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