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的有關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壹)從 工傷保險基金 按傷殘等級支付 壹次性傷殘補助金 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二) 勞動合同期滿 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 解除勞動合同 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和 傷殘就業補助金 。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法律客觀:《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壹)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