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投資者和基民賺錢還是賠錢,誰賺錢,賠錢後何去何從?
丟失的錢的主要去向如下:
1.基金公司按照遊戲規則收取基金管理費。從這個角度來說,姬敏養基金公司,養基金經理,基金公司管理費只掙錢;
2.基金經理買賣股票,政府收印花稅,證券公司收交易費。從這個角度看,姬敏交了稅,間接養了證券公司;
3.股市蒸發:其實是用來填補壹些投資者和機構大賺壹筆及時出逃後留下的空坑。說了這麽多,妳也要明白股市和基金賺的是誰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