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補充:
所謂開放式基金的封閉期,是指在基金成功募集到足夠的資金宣告基金合同生效後,投資者不接受基金份額贖回申請的壹段時間。壹方面,封閉期的設置是為了方便基金後臺(註冊中心)為未來的申購贖回做最好的準備;另壹方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證券市場的情況完成初步的投資安排。根據《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基金封閉期不得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