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專項資金包括:
1,修購基金,即按照業務收入和營業收入的壹定比例,在修理費和設備購置費中列支(各列50%),按照其他規定結轉,用於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2、職工福利基金,即按結余的壹定比例提取和按其他規定提取,用於集體福利設施、集體福利待遇等的資金。
3.醫療經費,即未納入公費醫療範圍的事業單位,按當地財政部門規定的公費醫療標準從收入中提取,用於職工公費醫療的經費參照公費醫療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4.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關規定提取或設立的專項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