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
1.自貿區企業免征。2022年,對註冊在中國(廣西)自由貿易試驗區(含南寧、欽州港、崇左片區)範圍內,從事合法經營的企業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2.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免征。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水利建設基金優惠政策繼續按照《關於暫停征收大宗商品電子商務交易平臺企業水利建設基金的通知》(桂財綜〔2015〕5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3.停產或虧損企業免征。自2022年起,壹個年度內連續停產6個月以上或虧損額達到註冊資本(金)30%(含)以上的企業(從事國家限制類或淘汰類產業的企業除外)可免繳該年度的地方水利建設基金。
法律依據:《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壹條 自2021年1月1日起,我省免征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即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其地方水利建設基金征收比例,由原按增值稅、消費稅實際繳納額的1%調減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