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個自然年度內,居民看門診200元以內的費用由個人承擔,200-900元之間的費用在社區醫院治療基金中支付60%,在其他醫院支付50%。
2、80歲以上居民,65%在社區醫院基金,55%在其他醫院基金,900元以上的費用由個人承擔。
3.學生和兒童在400元內看門診的醫療費用,60%由在社區醫院看病的基金支付。
4、在其他醫院住院的基金支付50%,400元以上的費用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