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補助又稱醫療補助,是指在未實行醫療保險的地區,支付給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
醫療補助對象為具有當地戶籍的以下人員:重點優撫對象,即殘疾軍人(不含六級以上)、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分離紅軍人員、在鄉復員軍人(1954 10 6月31日前入伍)、革命“五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