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設立人口領域扶貧開發項目,組織實施幸福工程行動,幫助貧困母親,幫助困難家庭。
(三)建立專項基金,扶持意外傷害等計劃生育困難家庭和基層專門從事計劃生育的貧困家庭;
(四)設立專項獎勵基金,獎勵中國人口獎獲得者和為人口福利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五)接受政府委托或者配合政府開展與人口福利有關的公益資助、救濟活動和各類公益項目;
(六)與熱心公益事業的非營利組織、單位和個人合作,開展與人口福利有關的資助和救助活動及各項公益項目;
(七)資助人口福利研究,組織與人口福利有關的培訓、咨詢、教育、宣傳、研究等活動;
(八)開展人口福利國際交流與合作活動;
(九)其他與人口福利相關的公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