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東莞市的住房公積金怎麽提取
1、提交相關證件,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 2、持經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辦事處審核蓋章的《東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單》、住房公積金專用存折或公積金龍卡和有效身份證等到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務經辦網點辦理提取。二、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工作調離本市、戶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償還因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戶口職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與單位終止合同並領取失業證(本市戶籍人員);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 12、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 綜合以上介紹,東莞市對住房公積金有相應的管理規定,要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符合東莞市規定的提取條件,按流程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