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會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捐贈的財產,以從事公益事業為目的,按照本條例的規定成立的非營利性法人。
基金會分為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和不得面向公眾募捐的基金會。公募基金會按照募捐的地域範圍,分為全國性公募基金會和地方性公募基金會。根據《基金會態尺管理條例》規定,基金會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方能合法運作,就其性質而言是壹種民間非營利組織。
作為壹種基本的社會組織和制度形態,基金會帆扮高不同於政府缺稿、企業,也有別於壹般的非營利組織,公益性、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會的基本特征。
建立基金會,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壹)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設立;
(二)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800萬元人民幣,地方性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400萬元人民幣,非公募基金會的原始基金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原始基金必須為到賬貨幣資金;
(三)有規範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以及與其開展活動相適應的專職工作人員;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