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掛靠的需求主要來源於空殼公司申請基金牌照。掛職的有空殼公司的法人代表,掛職人士不需要打卡上班,在產品於基金業協會備案完成後退出。
很多私募高管沒有從業資格,而只有通過對外尋找持證掛職的形式來完成備案。未通過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私募高管可能很大部分來自註冊的小型私募,甚至是空殼私募,本身不壹定做二級市場投資,不具備投資基礎知識。
壹般而言,對於大多數尋找掛靠人的私募機構來說,總體實力比較有限,往往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發生違規事件的概率比較高。此外,掛靠者並不了解公司的具體活動,壹旦公司從事違法違規活動,可能“連坐”到掛靠者,輕者引致中基協處分、影響日後的法定代表人資格,重者與法人壹起承擔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