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化費用的核算如何處理,費用能否稅前扣除,應區分是否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金額大小來確定。
根據《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管理費用是納稅人的行政部門為組織經營活動的管理提供各種配套服務而發生的費用,包括綠化費用。
同時,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費用,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因此,企業發生的綠化費用應在下列情況下征稅:
與生產經營相關的合理綠化費用,應在能夠證明相關費用確實發生的真實合法憑證基礎上,計入“管理費用-綠化費用”科目,允許在稅前扣除。發生的植物綠化費用金額較大並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關於長期待攤費用的規定,采用直線法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3年。
但根據稅法規定,與生產經營無關的廠區綠化費用不允許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