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投資基金業的發展大約始於1992。從1991—1997,國內成立投資基金79只,總資產約90億元。1997 11、國務院證券委員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1998年4月,證監會開始依法組織試點證券投資基金,1999年3月,根據國務院要求,對1997之前成立的老基金進行清理規範。《證券投資基金法》於2003年6月頒布,並於2004年6月生效。基於此,中國證監會制定並頒布了壹系列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1998年初,原國家計委開始起草《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並於2006年7月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會議決定,“國務院法制辦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會上提出的意見,進壹步論證修改,待條件成熟時,再提交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今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壹步促進西部地區發展的意見》提出:“修訂完善並適時出臺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優先組織西部地區試點,支持西部地區以股權投資方式吸引境內外投資。”
同時,為加快創業投資機制建設,2004年3月,由國家發改委牽頭,科技部、財政部等十部委參與,組建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起草小組,規範和支持創業投資發展。目前,辦法已征求相關部門意見,爭取盡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