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負責人當年只能申報1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其他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申報。課題組成員在同壹年度內最多可參與申請兩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研究國家項目的課題組成員最多可參與申請壹項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外國人可以作為課題組成員參與申請,但不能作為項目負責人。在大陸工作的臺灣省、香港、澳門科研人員是大陸高校、科研院所在職人員正式聘用的,聘用期在1年以上(含)的,可以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