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應稅收入的三個條件是:
1,財政撥款,是指各級政府撥給納入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財政資金,但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2.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第二,分析
不納稅所得額是指在性質和來源上不屬於企業營利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不承擔納稅義務,不構成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入。如財政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非稅收入。
第三,非應稅收入和免稅收入的區別
不應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屬於不同的概念。不應稅收入不屬於稅收優惠,免稅收入屬於稅收優惠。不征稅收入是由於它從根源和性質上不屬於營利性活動帶來的經濟利益,而是專門用於特定目的的收入。從企業所得稅的原則來說,這些收入絕不應該列為征稅範圍內的收入類別。如政府預算撥款、依法收取並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等。免稅收入是納稅人應稅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是國家為了在特定時期內實現壹定的經濟社會目標或者為了特定項目所獲得的經濟利益而給予的稅收優惠待遇,並有可能在壹定時期內恢復應稅收入的範圍。例如,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債務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關聯的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公益組織取得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