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物業無權擅自使用維修基金,建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聯系本律師依法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 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人在物業服務區域內,為業主提供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養護、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管理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的合同。物業服務人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