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業主先提出使用建議,再由業主審查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內的占用面積和總人數。2.維修資金使用計劃經批準後,由物業管理服務企業或者業主組織實施。
3.使用方案確定後,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開支。
4.經房產部門同意後,由專門銀行將維修基金撥付給維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