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科學基金會管理規定,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自覺踐行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申請當年,男性未滿38周歲【1985 1985 18+00後出生】,女性未滿40周歲【1983 10】。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職稱)或博士學位。
4.有承擔基礎研究項目或其他基礎研究的經歷。
5.與境外單位無正式雇傭關系。
6、保證資助期內每年在依托單位從事研究工作的時間在9個月以上。
審查程序:
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評審程序包括同行專家交流評審和會議評審。
(1)通訊評審:由5名以上同行專家進行評審,每份申請不少於5份有效評審意見。
(2)會議評審:會議評審專家9人以上,參加會議評審的項目申請人應到會答辯。大會專家將進行無記名投票,半數以上被推薦資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