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罰性贖回費是對短期資金投機的懲罰;
“對收取銷售服務費的股票型基金(不含ETF)、混合型基金,對連續持有期不足30日的投資者收取0.5%以上的贖回費,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不收取銷售服務費的股票型基金(不含ETF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對連續持有期不足7天的投資者收取1.5%以上的贖回費,對連續持有期不足30天的投資者收取0.75%以上的贖回費,上述贖回費全額計入基金財產。”
貨幣基金沒見過懲罰性的,因為貨幣基金很難炒,那些能承受貨幣基金價格的人也參與了大筆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