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津貼領取需要符合的條件如下:
(1)具有本市城鎮戶籍;
(2)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
(3)屬於計劃內生育;
(4)在按規定設置產科、婦科的醫療機構生產或者流產,包括自然流產和人工流產。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條
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制度,保障社會保險基金安全、有效運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二、生育津貼領取需要什麽材料
1、孕產婦《生育保險待遇申請表》壹式二份;
2、《準生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3、新生兒《出生證》以及復印件;
4、孕婦流產證明;
5、孕產婦產假證明書以及診斷書;
6、產婦或流產女職工身份證復印件。